婦酒測未過 緩起訴繳處分金

檢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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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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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鄭姓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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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親友到新店的運純根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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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一碗「運鈍根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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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開車返回台北住處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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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警方路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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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發現她酒味甚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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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她酒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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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值剛好到0.25的違法標準,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調查時,鄭婦否認喝酒,強調她只是喝了「運鈍根湯」的烏骨雞湯,不曉得酒精濃度會超標。檢方因鄭婦沒有前科,給予緩起訴,須繳付2萬5000元處分金給國庫。★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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