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亂爆料淪為烏龍一場?《商業周刊》調查市售乳品驚爆含塑化劑、抗憂鬱劑、抗生素等代謝物,
束口袋
,衛生福利部昨去函要求《商周》在今天下午4點之前提供乳品的檢驗方式、檢驗單位、判讀依據等相關資料,
慢性食物過敏檢測
,若《商周》逾期未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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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依《行政執行法》開罰,
預熱爐
,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
台北檢驗所
,罰到願意提供為止。
但《商周》對此仍態度強硬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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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稱對送檢一事深具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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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拒絕認錯也強調外界質疑不應模糊焦點。
抽驗乳品 均無動物用藥
另衛福部抽驗遭媒體點名的9件乳品檢驗,除味全木瓜調味乳在市面上未買到,其餘8件產品已著手針對抗生素、內醯胺及磺胺劑quinlone類等可使用在動物身上或可能誤用、濫用的86項動物用藥進行檢驗,截至昨中午已驗了48項,均未檢出。
前衛生署長葉金川昨在「台灣食品風險管理體檢論壇」中批「黑心媒體」不實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也針對「黑心媒體」表示,社會大眾對誇大不實的報導應該一起譴責。
台灣大學食科所終身特聘教授孫璐西更在會議中表示,像《商業周刊》沒有經過多方求證發布新聞,造成人民恐慌,讓大家不敢喝牛奶,已經嚴重到動搖國本。她批評,此事應該要有人負責。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其他仍在檢驗的項目,一有結果也將陸續公布;另下周一塑化劑等非動物用藥項目檢驗,最快下周一出爐。
若未提供資料 最高罰30萬
姜郁美說,依《食管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因《商周》未公布檢驗方法和判讀依據,食藥署21日已去函《商周》要求提供檢驗資料,盡速釐清事實真相。
昨食藥署再依《行政執行法》,下通牒給《商周》,最晚在今天下午4時前,《商周》應將乳品的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提供給食藥署,若怠於提供檢驗資料,依法可開罰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
「衛福部的門是敞開的!」姜郁美說,至今還沒和進行乳品檢驗的銘傳大學生物科技系副教授陳良宇聯絡上,而陳良宇也未主動連繫衛福部。姜郁美直言,一般合格實驗室不會對代謝物進行檢驗,周刊不能以驗出代謝物,就反推鮮奶、乳品含有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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