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禮賓司副總領事林文和,
,因被控任職駐檀香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總領事期間,
,將18筆私人飲宴費用,
,偽填美國政商人士當做「人頭」核銷公帳,
,共詐領「副館長交際費」2650美元,
,遭檢方起訴,
,台北地院考量他在偵查中自白犯罪,
,且繳回新台幣8萬多元的不法所得,
,今日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2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中時即時),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