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是代簽 離婚19年判無效

潘女則否認與廖假離婚,

關節炎

,她強調大安森林公園在1994年就已開放,

反針孔偵測器

,廖男提議離婚主因不是為了拆遷補助,

房屋貸款

,而是他外遇不斷,

天下運動網

,才答應簽字離婚;且當年已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FB文章

,符合法定要件。一審認定2人離婚經戶政登記,

敷面模

,有法定效力,

葵司

,判廖男敗訴,

滅火器商品推薦

,但高院傳訊2名離婚證人,發現其中1名男性證人並未親自到場見證,離婚協議書上的簽字也是他人代簽,不符合兩願離婚的證人要件,據此逆轉改判廖與潘仍有婚姻關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