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六日作成釋字七○八號解釋,
,認為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卅八條,
,有關外國人暫時收容沒有期限,
,又沒有司法救濟管道,
,違反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權保障規定,
,最遲應在兩年內失效。這項解釋將我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權」保障擴大及於外國人,
,受到與我國民相同的保障。,
,,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