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移審 許金龍否認犯罪盼勿續押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樂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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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案件下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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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龍到庭並否認檢方所指的七大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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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自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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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希望法院繼續羈押他。北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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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共分為7大犯罪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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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回售TP、密約背信」、「偽發CB、套利控股」、「百尺竿頭、詐偽收購」、「操縱股價、牟取私利」、「挪用資金、侵占款項」及「隱匿關係、財報不實」。台北地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召開移審庭,討論許金龍是否要繼續羈押,許也對檢方所提的七大罪狀逐一反駁。許金龍說,檢方指他以時價的8成,取得樂陞公司私募股票藉此套利,但「沒有一個白癡會用這種方式來套利,因為不具流動性的東西,就不具套利空間」。許金龍語氣激動地向法官表示,檢方不採信他的說詞,自己是用肉身、身家性命來保住樂陞的發展,「士可殺、不可辱」。法官問蒞庭檢察官,是否要繼續羈押許金龍?檢察官郭瑜芳、張友寧說,許金龍的證詞和其他被告或證人的供詞完全不同,為確保許不會有串供、串證的機會,加上他所犯之罪為重罪,有羈押必要性。檢察官也說,登記在香港、由許金龍同母異父妹妹為負責人的VBL公司,是由許金龍實質掌控,讓他在海外有鉅額資金可以利用,其在海外也有家人,有逃亡之虞,建請法官繼續羈押。許金龍則拿出數十塊珍珠背版,向法官和檢察官說明自己在這被羈押的117天內所有想法,並質疑檢方偵辦此案過程,也說自己並沒犯法,希望法官不要羈押他。106012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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