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各任務小組具決策機能

     成立於50年代的中共中央工作領導小組分為常設性小組及臨時性小組。各任務型小組都具有黨政協調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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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具有決策機能。即重大決策定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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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各小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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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交政治局常委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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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交由國務院相關單位執行。這運作模式反映中共以黨領政體制。
     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就是常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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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成立於1956年,文革後於1979年重新成立,由鄧穎超擔任組長。自江澤民擔任該小組組長後,為保持對台政策延續性,其後胡錦濤亦以「三位一體」最高領導人兼任組長,習近平將承繼這一傳統。
     至於臨時性小組如中國因應重大國際事件的國家安全領導小組,及為修憲的中央修憲領導小組。
     值得注意的是,50年代,各小組並不決定具體政策,主要隸屬於中央書記處;至1987年以後,小組的地位與中央書記處平行,並改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直接領導。這和1987年十三大起,中央書記處為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會的辦事機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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