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常德一位鐘姓男子7月4日酒後到某商場買東西,
,因結帳金額為31.4元(人民幣,
,下同),
,鐘某要求收銀員去掉0.4元(約合新台幣2元)的零頭,
,被對方拒絕。鐘某因此惱羞成怒,
,大聲辱駡收銀員並損壞收銀台的掃碼器,還打傷了保安。最後他向商場及傷者賠付損失、醫療費用共計9600元(約新台幣48000元)。(旺報),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