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聲喧嘩「不適格」新報禁真是夠了!

     我們現在還有「報禁」?禁止辦報、買報?
     以前報禁是說紙張不夠,

台北借錢

,現在報禁是說紙幣夠多;夠了,

二胎房貸

,你有錢,

dip switch

,就閉嘴,

刷卡換現金

,不要撈過界,

網路行銷

,不要談思想,

拉皮

,不可左右輿論。
     數鈔票的金融業,

台南借錢

,不能做發鈔票的生產業,

茶二指故事館

,要「產金分離」。那要如何分,

投資商辦

,標準何在?「金管會」何時成了「政戰部」、「文工會」、「真理部」?誰賦予它這權力的?根據何法?
     若有法禁,那為何金融業的富邦可買有線系統,聯邦銀行可辦《自由時報》,和信可辦緯來?是以前就可,現在不行?
     以前是有不行過,產業的台塑曾經想買《聯合報》,被蔣經國阻止,說其「不適格」。那是威權的時代,難道我們還要走回頭路?
     以前報禁,就是說「適格」的人太少了,只有統治者看來「適格」的人才可以辦報,才有講適格話的資格,這些「格人」都是黨政軍,或是被信得過而被特許的軍特、政戰、炒地皮的、拉皮條的。沒有米果或水果的份。正如蘇貞昌說的,是「為了國家安全。」
     難道我們還要走回報禁時代,審查「適格」?有如民進黨蘇貞昌主張的「重點是話有沒有道理,是否講出民眾的心聲,與應該憂慮的事情。」有道理才准講話,才可辦報,才適格?那是由誰來決定道理呢?
     說是金融業不能經營媒體,是因為會用媒體涉己圖利,那產業為何可以?難道地產、塑膠、電腦、餐飲、各行各業擁有媒體就不會利己?
     最近通過的《就業服務法》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不得以階級、思想、黨派、為由予以歧視」。那豈可以「適格」來限制買賣?
     「公平會」也加入「適格」渾水,說旺中若買了《蘋果》,加原有的《中時》,可能會超過報紙銷量的三分之一,那就「過格」了,會造成壟斷了。果真如此,那「旺中」買「中嘉系統」,「公平會」說沒有「過格」,沒有壟斷之虞,為何NCC不採憑,還要審旺中「適格」近兩年,以致監察院要糾正NCC,責其「延宕審理,行政效能不彰,任意曲解法念意旨,罔顧人民權益。至今未完備媒體併購相關規範,實屬失職,與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行為應有效能、內容明確、應守誠信原則不符;更因為審理時程冗長,加深正反意見僵持,徒增社會猜忌與對立,傷害政府公權力。」
     報禁,適格,不是民主,這些簡單的道理,為何必須吵了那麼久?還是,吵的都不是民主,是民族?(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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