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准才能調通聯 「怎拚治安」

     立院昨日進行通訊保障暨監察法修正案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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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除重罪、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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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閱通聯記錄需經法院核准;法務部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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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調閱通聯門檻將大幅增加司法警察工作量、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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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將持續向立委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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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在三讀前最後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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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條文修正。
     法務部官員說,朝野協商版本調閱通聯記錄的規定將嚴重衝擊治安;警察偵辦侵占、遺失案件,往往需靠通聯紀錄突破;而此類案件繁多、侵害民眾隱私疑慮低,未來都得經法官審核,警察耗時在文書作業,怎麼拚治安?
     立委主張偵辦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或其他重大急迫案件,不需向法院聲請即可調閱通聯,偵辦輕罪調閱通聯反需法官核准,邏輯令法務部官員不解。
     昨決議單一監聽票聲請以單一監察對象為限,檢方擔憂,此舉恐造成法官日後面對毒品、竊盜等嫌犯眾多的案件時,難以通盤仔細審核,只是徒增司法警察的負擔。
     警方說,九月政爭後,法官核准監聽票愈趨嚴格,未來審核標準肯定更嚴。尤其調閱通聯部分,除重大刑案外,其餘都須向法官聲請核准。警方認為,這對犯罪偵查的方向和鎖定對象,都造成困難。
     民間司改會則痛批,國民黨、民進黨和稀泥,在未廢除監聽中心的情況下,根本無法有效杜絕非法監聽,再次讓全民成為最大的輸家。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批評,九月政爭後,民進黨對於濫權監聽的問題,毫無堅持;所謂的「1票1人」看似進步,但只要是同一案或相牽連之案件,仍得同時聲請數張監聽票,不過是增加文書作業,如此立法,所為何來?真要杜絕濫權監聽,就應廢除監聽中心,實施同步監聽,就算廢不掉監聽中心,也應將其改隸其它中立客觀的機關,不能任由警調全權掌握,但民進黨對此全無堅持,顯然並非真心想要杜絕濫權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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