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殺童案 王育敏:應該被判死

內湖環山路4歲女童遭砍,

看護仲介

,身首異處。(楊兆元攝)

內湖4歲女童無辜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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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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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被判決死刑」。(本報系資料照片)

內湖4歲女童無辜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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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在臉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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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相當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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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刑法第271-1條修法案已通過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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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儘快排案審查殺害未滿12歲幼兒行為人求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今日內湖驚傳殺童事件,她痛斥,「就應該被判決死刑」。隨機殺人事件重演,人神共憤,近4年內已有3童慘遭枉死。對於隨機殺人處無期徒刑,王育敏說,刑法第271-1條修法案考量在殺子自殺案件中,加害者往往出於經濟困難、家庭婚姻衝突、健康不堪負荷等多重壓力,考量其犯罪情狀堪屬可憫,應有死刑之外量刑考量。(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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