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縱火釀至親6死4傷 檢求處極刑

除夕夜燒死至親釀6死4傷的翁仁賢落網時冷笑表示:「不會後悔」。(本報系資料照,

高壓燈條

,楊明峰攝)

除夕夜縱火燒死至親的嫌犯翁仁賢遭檢方建處極刑!翁仁賢僅因和父母、兄長相處不睦,

超渡亡魂

,自認身為么子卻長期遭受欺凌壓抑,

正念冥想課程

,竟在除夕夜一家16口開心在桃園市龍潭自宅圍爐吃團圓飯時,

高雄居家清潔

,往親人身上潑灑汽油,

催眠費用

,還以火堵住出入口,造成行動不便的老父母、才來服務不久的台籍看護、姪媳和三哥的一雙龍鳳胎子女6人命喪火窟,甚至燒成焦屍連親人都無法辨識,還造成三嫂等4人受有不同程度燒燙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翁仁賢預謀以泯滅人性的極端殘忍手段,放火燒死至親,還殃及無辜親友,讓翁家險陷滅門慘禍,翁的三兄哥更是一晚頓失父母和子女,妻子也受重傷,最為慘痛,以翁男犯下17罪,從一重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並審酌他犯後毫無悔意、仍怨天尤人,已無教化可能,建請法官求量處極刑,以昭炯戒。(中時即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