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豐花蓮大濁水礦場 環署:不應開發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5日電)環保署今天做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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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榮豐礦業在花蓮秀林的大濁水礦場申請及變更礦業用地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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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開發範圍臨近許多保育類動植物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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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申請並不應開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98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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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環保署長李應元上任後第1次的環評大會。會中審查「榮豐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領台濟採字第5534號花蓮縣秀林鄉大濁水礦場申請核定及變更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說明書」。榮豐礦業會中提出願意全面刪減申請範圍內天然林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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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全面退出天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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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本規劃申請範圍39.7743公頃,刪減為13.1845公頃,採礦年營運量從60萬公噸下修到45萬公噸,以保障當地的13種保育類動植物。不過由於開發單位的縮減面積是鋸齒狀,環評委員認為修改過後離保育類動植物還是太近,鋸齒狀的面積也缺乏緩衝帶及有關邊坡穩定規劃,難以監督後續開採作業。此案開發對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的棲息生存具有重大不利的影響。最後,環保署決議此案駁回不應開發。榮豐礦業表示失望。李應元會後受訪時說,此案在好幾次的會議中都是講一點、改一點,如果開發對保育類的動植物有影響,環評委員都是依照專業考量做出不應開發的決定。李應元表示,未來社會對環保意識和國土保育要求提高,一定會看個案去處理每件採礦的開發案。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補充,目前在規劃水泥採礦要做政策環評,未來不單只是採礦,連展延也納入環評的細項當中。詹順貴說,這部分需要經過法案研商會議後才會正式定案,不過預計在半年內完成修改,並且不用經過立法院同意。1050615(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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