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三秒膠封門 怪男判罰萬元

張姓男子2年前把三秒膠灌入潘姓男子家大門門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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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潘男門鎖不堪使用。士林地方法院依毀損罪判處張男罰金新台幣1萬元。法院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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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在民國103年11月深夜開車到台北市南港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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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徒步走到潘男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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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秒膠灌入大門門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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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門鎖不堪使用。潘男發現家門打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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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牆入內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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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循線逮人。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當天他從宜蘭北上幫朋友搬家,因為對路不熟才停在路邊,是把潘男地址誤認成朋友地址,後來發現弄錯了,就開車離去,否認用三秒膠灌門鎖。但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認為張男當時手上沒有要幫朋友搬的家具、電腦、生活物品等,他的辯詞不合理,考量他無故毀損他人門鎖,否認犯行也未賠償對方損害,依毀損罪判處他罰金1萬元,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105051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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