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無強迫性 隨時可退出

     龍潭警分局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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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不飲酒自律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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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希望員警盡量避免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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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為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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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防拚酒喝茫而酒後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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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公約並無強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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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會對沒簽訂的員警秋後算帳。但坦承「公基金」用詞欠妥,會檢討改進。
     分局指出,分局的正、副主管並非所有人都簽訂公約,內勤員警也僅有約75%參加,員警隨時可退出,可能是部分主管轉達不完整,造成基層同仁誤解。
     至於公約載明員警喝酒遭人檢舉,須加倍繳納公基金,此舉對分局長、督察組長即有約束力,本月12日實施以來,僅有1筆500元的罰金,是某派出所主管與義警聚餐時喝酒未報備,事後主動上繳的罰金。至於公基金用途,以3個月為期,由公約成員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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