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開特例 如何建立體制公平?

     為了勞保局、健保局雇員可否在組改後轉任正式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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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考試兩院近日大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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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都有備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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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法規、函文、最高行政法院判例隔空互槓。
     考試院立場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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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多次說明非經公務人員考試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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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公務員資格。但陳揆也把話說得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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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出過去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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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有轉任早有「前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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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法律上有「模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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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再與考試院協商研議。
     其實雙方舉證歷歷的都是同一件事,即廿多年前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案例。只不過,陳揆認為這是「前例」,但在考試院眼中早已「舊例」。兩邊若各持觀點,僵持不下,再怎麼協商或研議都是無解。
     行政院面對的是組織改造後,機關性質改變、人員工作權益保障的難題。因此陳揆才會舉出前例,思考海巡署模式。
     但「前例」的發生,都有其特別時代背景,不論黨職併公職、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等皆是如此,後續也衍生了不少爭議與對立,迄今難以撫平。考試院之所以堅守制度,也是為了避免因為特例產生的爭議。
     政府組織改造陸續上路,未來各機關之間還有很長的磨合、內部文化整合的路要走。現在兩院就已經爭得你死我活、互不退讓,未來要如何面對更嚴峻的考驗?
     行政院與考試院都應該靜下心來重新思考,除了再開可能引發更多爭議的「前例」之外,是否沒有其他任何更圓滿的解決方式?為了解決了一時的問題,又要花多少時間重建體制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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