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院長吳水木上午宣佈北院開辦金融卡信用卡繳費繳款便民措施。(王己由攝)
北院開辦新便民措施律師陳逸融首位使用信用卡刷卡繳納裁判費。(王己由攝)
法院也可以刷卡了。台北地方法院率全國各法院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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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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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金融卡信用卡繳費、繳款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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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到法院不分假日、上下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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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使用金融卡繳納各種訴訟、非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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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刑事案件保證金。另與23家發卡銀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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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款、民事執行案款和刑事保證金以外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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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萬元額度以下,也可使用信用卡繳納。台北地院院長吳水木指出,這是北院繼2014年開辦悠遊卡、大額匯款繳款後,再一次新的便民措施,今後民眾在北院使用金融卡信用卡繳費、繳款,可免除攜帶大筆現金辦理刑案交保的風險,對於夜間或下班,也可減少籌款的不便。目前金融機關規定,每張金融卡額度為200萬元,北院開辦金融卡繳款,足夠大部分民眾快速輕鬆繳納刑事保證金需要。北院今日開辦新便民措施,上午十點多馬上就有律師陳逸融使用信用卡,為案件當事人刷卡繳納民事裁判費,成為第一位用刷卡繳納裁判費的訴訟當事人。陳逸融說,這個措施非常便民,希望能夠推廣到全國所有法院。依台北地院辦理金融卡信用卡繳費須知規定,使用台銀金融卡繳費,無須負擔費用、跨行提款所生的10元手續費,由刷卡人自行負擔。使用信用卡繳費的手續費,有凱基銀行等7家免手續費,其他16家則收取10到20元不等。(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