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志鵬。(資料照片/姚志平攝)
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與前國會助理姚糧鈿被控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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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政治獻金新台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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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今天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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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貪汙罪將高志鵬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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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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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繳不法所得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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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姚糧鈿則被判刑1年4月、褫奪公權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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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還可上訴。據《中央社》,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遊說,收受政治獻金新台幣50萬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審查出高志鵬向國有財產局副局長請託、關說,認為高利用立委職權具有「實質影響力」。高志鵬一審被依貪汙罪判刑5年6月、二審被判決無罪、更一審被判刑7年6月,他不服上訴,更二審今天判決4年6月,本案還可提起上訴。李明賢在臉書轉貼新聞,並表示「被褫奪公權四年耶,高志鵬恐怕要丟掉立委職務了,蔡英文總統會不會又來一句我很痛苦!對了,三重立委改選,余天會不會跳進來選呀?前幾天,蔡英文在余天演唱會坐滿全場,這會不會也是一種政治訊號?」(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