蔥油餅混非食用豬油判賠 禾家香:也是受害人

禾家香食品公司2013年間使用北海油脂供應的豬油製作蔥油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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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給國軍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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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日前民事判決後勤指揮部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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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家香依照銷售金額84萬9320元賠償軍方。禾家香負責人許文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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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北海油脂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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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知道摻有非食用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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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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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與律師討論後提起上訴。許表示,2013年與後勤指揮部簽訂合約,自2014年1月1日開始銷售,直到2014年11月11日爆發問題油品,當時已經依照衛生單位規定,將所以產品回收後銷毀,但已經出貨給後勤指揮部的「香酥煎餅(蔥油餅)」已經被吃下肚,並沒有重複將回收產品再銷售出去,禾家香曾主動提出要回收產品。許認為,事發後對於商譽有很大的損害,北海油脂混入非食用豬油,導致100多間下游廠商受害,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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