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林姓男子,
大里美丙證照班
,冒用自己英俊弟弟的照片上網交友,
寬頻網路
,結識一名20多歲正妹,
不銹鋼字
,林男要求正妹自拍下體、胸部等部位特寫照片給他,
帝君斗
,正妹事後驚覺受騙,
椰子水好處
,提出分手,
椰子水好處
,林男卻要脅正妹以「分手炮」換回照片,
戶外裝飾燈
,她依約獻身後,林男卻食髓知味以2人性愛影片恐嚇她再度嘿咻,正妹事後提告林男恐嚇、性侵。但台北地檢署依據2人的LINE對話內容,認為她與林男嘿咻時,自帶調酒及保險套,因此林男性侵部分罪證不足,只起訴林男恐嚇。(中時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