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洩底 惡狼收押 吸毒頭殼壞 連2天擄人性侵

     憑發票破案!35歲工人余宗穎(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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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素惠攝)接連2天犯下2起隨機擄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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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套蓋住被害人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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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入後車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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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後再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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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記下車牌報案,並提供1張嫌犯外套口袋內超商發票,成為破案關鍵,警方將他逮捕,並依毒品、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聲押獲准。
     斗六警方4日晚接獲報案,被害人供述她下午4、5點在斗六重光里菜公寮附近運動,1輛黑色轎車突然停在她旁邊,1名男子下車以衣服蓋住她的頭,一把將她推入後後車廂內,載往南投竹山1處汽車旅館,逼她口交。得逞後又以外套矇住她的頭,將她載到住家附近偏僻處丟包。
     5日晚間,警方又接到另1被害女子報案,指稱她騎機車行經斗六市河堤北路時,被1輛黑色轎車逼車,車內男子以衣物套住她的頭,一把將她推上車載走,她強力抗拒,才未遭性侵,卻被嫌犯打得血流滿面後,將她棄置在斗六市德安橋後駕車逃逸。
     被害人記下嫌犯車牌,並在嫌犯忘了帶走的作案外套口袋內,發現1張斗六全家便利超商購物的發票,警方清查犯案車輛係有毒品及搶奪前科的余宗穎所有,並調閱嫌犯超商監視畫面,發現歹徒步入店內的正面身影。
     斗六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追查北、中部及斗六地區汽車旅館、飯店及民宿,5日深夜10點50分在斗六一家汽車旅館發現余嫌車輛,員警破門而入,將正在吸食安非他命的余嫌逮捕。
     余嫌落網後,原本只坦承將女子載走,否認性侵,但警方出示證據加上被害人指證歷歷,最後才承認。供稱當天因為心情不好,才會鑄成大錯。
     余宗穎另涉嫌2日在彰化縣溪州鄉行搶張姓女學生,女學生只被搶走1包面紙,沒有報案,但餘悸猶存在公所《臉書》述說驚魂,警方循線緝獲余男,還查出他另在北斗強盜檳榔攤,得手6000多元。令人震驚的是,余4日到案,因非現行犯,所以僅被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沒料到,當天他回到雲林縣後,竟又連續犯下2起擄人性侵案。
     警方調查,余嫌已婚育有1女,在95年出獄後有正常工作,但持續吸毒,連日犯案,員警稱他「吸毒吃到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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